☆ 参展商必须完整填写参展申请表(合同)签名并加盖公章,传真至主办单位。
☆ 参展商报名后必须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50%定金,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调 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,余款必须在2010年8月1日前付清。
☆ 展位位置将根据产品类别或主办单位制定的其它标准进行分配,如有特殊情况,主办单位保留对已分配的展位位置时进行调整的权利。